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,日前,人社部印发了《拖欠农民工工资“黑名单”管理暂行办法》,推动在全社会范围内建设和谐有序、良性发展的用工环境。
一起来看看用人单位存在哪些情形会被列入拖欠工资“黑名单”,会面临哪些惩戒措:
招数一:开展春节前治欠保支攻坚战
11月,人社部会同发改委等12部门下发通知,决定从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春节前,在全国继续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。
进入12月,人社部等12部门发出紧急通知,要求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前治欠保支工作。各地区、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坚决有力措施,加大整治力度,努力实现春节前欠薪案件、涉及人数和金额明显下降,确保不发生因欠薪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,让农民工拿到工资高高兴兴回乡过年。
招数二:拖欠农民工工资将列入“黑名单”
人社部近期印发《拖欠农民工工资“黑名单”管理暂行办法》,明确了全国统一的列入黑名单的标准和情形,包括克扣、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,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;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、极端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

列入“黑名单”的单位会面临哪些惩戒?按照办法,拖欠工资“黑名单”信息纳入当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,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,在政府资金支持、政府采购、招投标、生产许可、资质审核、融资贷款、市场准入、税收优惠、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。此办法出台更加有效遏制恶意欠薪行为的发生。(李鑫供稿)